无锡市尊老金申请和发放

(1)发放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5周岁(含8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发放标准:85-8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3)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领程序:①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社工站提出领取尊老金的申请。②社工站对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进行初审,填写《无锡市领取尊老金审批报告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审批。

(5)发放程序:新增对象在申请批准的当月享受;人户分离的,需每半年向户口所在地社居(村)委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发放对象死亡的,从死亡后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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