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体创业扶持和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一、政策规定:
贯彻市委、市政府[2010]5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第二十七条 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女16-50、男16-60周岁)无业(失业、下岗)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3000—5000元;第三章 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实施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对自主创业、个体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标准,连续补贴3年。
二、申请对象条件
1、本地户籍。
2、在就业年龄段。
3、无业(或下岗)残疾人个体创业。
4、灵活就业或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三、申请流程
(一)、社区(村)申请
申请材料:
1、第二代残疾人证,2、户口簿,3、残疾人本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村规模种养殖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原件、复印件),4、社保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5、创业扶持申请表或社保补贴申请表。
操作内容:
1、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通知辖区内符合创业扶持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填写《创业的扶持申请表》一式三份;根据残疾人本人书面申请,审核残疾人携带的相关材料,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告知残疾人补贴标准,五个工作日内经办人为符合条件的在残疾人信息系统中上报申请。
2、经办人在申请表上签字。
3、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4、上报纸质材料:残疾人本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或农村规模种养殖人社保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创业扶持申请表或社保补贴申请表。
审核要点:
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进行走访调查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鉴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2、政策规定:残疾人证,残疾人本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村规模种养殖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原件、复印件),社保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签字确认情况:经办人、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二)、街道(镇)残联审核
操作内容:对社区(村)上报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重点审核残疾人本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村规模种养殖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原件、复印件),社保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残联,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纸质材料留在街道(镇)存档。
审核要点: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政策规定,3、签字确认情况。
(三)、区残联初审、复核
工作内容:对街道(镇)残联上报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规模大小、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对整个流程进行核对,初审通过转交复核人,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初审和复核人签字。
审核要点: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政策规定。
(四)、市残联初审、审批
工作内容:对区残联上报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初审通过转交审批人,符合条件的审批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初审和审批人签字。
审核要点: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政策规定。
四、项目管理
1.社区(村)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补贴对象。审核通过的说明享受补贴标准、领取方法、领取时间和地点,不通过的要说明原因。
2.街道(镇)要全面掌握贴发放对象、标准、领取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将补贴发放给补贴对象,发放工作结束后将汇总表报市(县)区残联,并保留存档。
3.市(县)区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发放汇总表签字情况、电话回访等方式检查发放工作。
4.市残联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方式检查县区的工作台账、发放汇总表签字情况、发放标准,通过电话回访补贴对象等方式检查发放工作。
5、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经费由各地自行承担,市和五城区按5:5比例承担经费。五城区每年9月30日前将补贴对象申报市残联,市残联10月底前将市承担的经费划拨到五城区残联,各区将配套资金和市划拨资金发放到残疾人手中,由残疾人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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